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在一款社交平台认识一个女生,该女生每次都要视频聊天,因为该平台视频和文字聊天都要充钱,所以我提出先不要视频聊天了,但是每次我提出时,她都表现出不高兴的样子,然后就发出一大段诱导我继续跟她视频聊天的话,但是每次到她跟我约定线下见面的时间就往后拖,导致我损失了很多钱,人也没见到。这是不是属于欺诈行为了
可以将平台举报到网信办
报警。实在不行的话,就把对方的视频交给公安局。视频上总有他的照片吧,但是如果对方一直要挟着你,你就必须挺身而出,捍卫自己的尊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