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合同成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依法拥有的房地产作担保。如商品房购买人未支付全部房价款的,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将该商品房设定抵押作为清偿贷款担保。
2、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用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的,购买人先与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然后再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这时,抵押权人必定是债权人,而抵押人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3、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双方持抵押合同、房地产权利证书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在申请办理交易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抵押权人保管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抵押人保管已经注记的房地产权利证书。
5、债务履行完毕,抵押双方持注销抵押申请书、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及已经注记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二、一手房抵押贷款需要的材料:
1、房产证;
2、债务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债务人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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