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危害公共安全罪有预备犯。
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预备犯。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对于其包括的部分故意犯罪,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意,且已经为实施该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就属于预备犯;如为实施放火行为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即构成放火罪的预备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专业解答有预备犯,一般犯罪嫌疑人为了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开始准备相关的工具或者制造犯罪条件的,就可以被认定成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的,也不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可以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律师解析 有预备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有预备犯,预备犯也称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就属于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律师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预备犯,预备犯也称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 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就属于预备犯。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律师解析 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罪名条件,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要求前罪与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的罪名,如果其中之一不是也不能构成。 2、时间条件,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 3、刑度条件,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要求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既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主刑,也包括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只是不包括前一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被判免除刑罚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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