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可以
1、债务人失踪的,如果达到了法定的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债务(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
纠纷(dispute),争执不下去,产生矛盾关系。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大金额额债务纠纷 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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