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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集体户口办理银行贷款怎样办理?求帮助。

张** 甘肃-平凉 银行纠纷咨询 2023.04.26 13:23:15 426人阅读

请问集体户口办理银行贷款怎样办理?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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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有
1、公共页(盖着章),
2、索引页,
3、自己的那一页,自己那一页上边没有盖章用集体户口开具无房证明-房管局-(单身等证明单位所在区的民政局不是户籍派出所)时需要
1、公共页
2、索引页
3、自己的那一页,如果公共页让别人借走了,则需要拿着公共页、索引页的复印件盖上单位的章,到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 拿着户口证明(或者1- 公共页 2-索引页 3-自己的那一页)去办理无房证明 单身证明,

2023-04-26 13:24:15 回复

新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你的情况应该是集体土地,如果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前提签的的协议是有效的。没有永久租赁的说法,租赁合同必须有租赁期限,否则就是无效合同。若是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你是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还经本村民小组2/3的村民或2/3的村民小组代表同意你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据此,如果土地是村民小组的,你应该与本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若是本村民小组以外的土地,村委会才和你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应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的规定条款进行签订,并报发包方备案。如果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符合以上规定,应该说是有效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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