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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注销存货不用交税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肖** 四川-遂宁 工商税务咨询 2023.04.21 12:17:35 355人阅读

一般纳税人注销存货不用交税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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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XX《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补税。但对库存不实或对库存进行清理分配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在企业注销时的存货处理方法一般纳税人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果企业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并且按注销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交纳增值税后,企业还有存货余额的,其存货余额部分应按存货的适用税率计算补交已抵扣的税款,因为存货在当初购进时其进项税金已作了抵扣,减少了当期应交税金,既然现存货已经退出了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要对先期已抵扣的进项税进行调整。企业依法注销同时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企业将不再存续,此时清算应注意,企业对所有的资产包括存货是如何处理的,如果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则应视同销售;如果无偿赠送他人,则应视同销售;如果已没有使用价值而废弃或盘亏,应作非正常损失,作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金。

2023-04-21 12:1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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