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最近的话我有个朋友是想离婚了,特别的想请问现在再婚夫妻要注意什么手续的呢,谢谢!
结婚登记应持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婚前健康检查证明(这个现在不要求了,自愿);
关于再婚夫妻要注意什么手续,具体如果只有一个是再婚情况的,再婚那方必须要户口,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证明(有没有生育,生育了几个,有没有过违法生育之类的,不过这个证明好像现在不需要了~~),原来的离婚协议书(证明真的已经离婚,现在是真的单身),还有初婚那方的户口本。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审批条件: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的;2、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随前婚配偶,新组成家庭现无子女的;3、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所需证件:1、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2、由服务站出据的查体未孕证明;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两张;4、双方历次《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据婚姻状况证明信,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单位出据婚姻状况证明信;6、户口不在泰山区,在泰山区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须填写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申请书。办理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后,由现居住地计生委或单位所在社区计生委审核,报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审核,最后报区计生局审批办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法律意见】一方因意外死亡,另一方是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再婚时,当事人需要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其次还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有婚史者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