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王** 广东-东莞 合同纠纷咨询 2023.04.03 22:23:17 332人阅读

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东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再审期限
原先是一审的,适用一审,二审的适用二审,注意这和刑事审判的再审不一样。
由上文可知,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审理时间一审大概是六个月。如果案件简单容易审理就可能是三个月,二审的普通审理时间大概是三个月。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如果有特殊情况就可以适当的延长期限。但是延长的时间还是要由法院长与上级法院决定,所以大家还是在审理时间内办理业务。

2023-04-03 22:24:1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