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要满足哪些条件
1、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17年6月19日以后来我市企业(含非公企业)工作的引进人才;
(2)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全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特殊原因不在我市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不受年龄限制。
2、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技术骨干;
(2)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
(3)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才;
(5)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人才;
(6)“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各县(市)区、开发区认定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特殊专长的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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