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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区别是什么

孙** 湖南-衡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3.03.29 15:25:01 439人阅读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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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侵犯的客体不同。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管理制度及其国家所有权;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名胜古迹的管理制度。⒉犯罪对象不同。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犯罪对象是具有科研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对象是具有科研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对象是名胜古迹,是指除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外,可供浏览的著名风景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以及受国家保护、尚未确定保护单位等级的文物古迹。

2023-03-29 15: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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