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下未实缴的股份转让要怎么做,我朋友最近要去做这方面的操作,所以来咨询了解一下
您好!具体要看股权转让协议是如何约定的,若明确约定由受让人承担实缴责任,则受让人需要承担;若受让人不知情且协议未曾约定,则无需承担实缴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以下是未实缴的股份转让流程:
若实缴出资期限届满,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则为瑕疵出资。瑕疵出资的股东转让其股权时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会产生股权变更的法律后果呢?
我们认为,应从如下两个方面判断:
首先,股东需满足具备股东资格的实质与形式要件,即已认缴出资并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其次,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存在影响其股东权利行使的法律风险,而股权出让方的出资瑕疵又势必会导致受让方受让股权的瑕疵。因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否取决于受让方是否知晓所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在答案肯定的情形下,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其有效性自不待言;如若相反,即在受让方不知情的情形下,其有权请求撤销该股权转让协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