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 您好 我2017年3月份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3月26营业执照办理成功 但是由于我在外地至今未领取 (当然地税证国税证也都没有办理) 2017年6月1日店铺关门 现在10月23号了 这事我该怎么办 听说注销营业执照地税局要收税 像我这个情况应该收税吗 收哪个时间段的税 ?不注销营业执照可以吗?会有什么影响呢?谢谢
无论交税与否,只要不做了,就要办理注销手续,首先向国税办税厅提出申请,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交回税务登记证正、付本,发票领购簿及空白发票等与税务有关的东西,办税厅接收后,税源管理片要给如调查、查看、验证(从注册到注销),如果涉税,那还要查账,如需补税那还要补税,等到一切调查落实好了,确实是守法经营,不欠缴税费,国税给你出具一个注销文书,凭借国税注销文书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同样,地税也要对你进行查看、验证,在不欠缴税费的情况下,地税给你也出具一个注销文书,凭借国地税的注销文书,办理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现如今,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每年都要网上年检,如果不注销,不年检,那就要进入黑名单,再办任何事,联网核查你就有了不良记录,所以必须注销。
2017-12-15 16:04:1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