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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1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罗** 山东-菏泽 专利咨询 2023.03.25 00:20:36 469人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1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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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为了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审批机关可以作出实施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品种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审批机关裁决。
品种权人对强制许可决定或者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3-25 00:21: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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