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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房屋被政府拆迁,与我签订了拆迁协议,并给予了补偿。但随后并未拆迁,一年后,我所在片区的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作出调整了,补偿方案作出了上调,请问,这个上调的差价我们还能要求吗?
你好,不能再根据新的标准上调,你们的合同已经生效了。
如果是拆迁办原因导致的,可以重新谈拆迁的协议,
不能要求。
你好,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可以
您好!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强制拆迁。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会比没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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