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被监管人的量刑是:
1、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根据上述规定,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当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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