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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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给出如下的回答:由于你与开发商之间合同、与银行见间的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所以你不能直接让银行承担你对开放商的违约责任,但是你可以在承担完对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后再去找银行承担违约责任。但银行的违约责任要看你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银行虽然放款迟,但不一定就违约,这还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给你的建议就是先确认银行在履行期限上是否真的违约,如果违约了你可以先承担你与开发商之间的违约责任再让银行对你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银行虽然迟延履行,但并未超过你与银行间约定的期限,那么你就不能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那么还是建议你与开发商协商会尽快补款,能否减免违约责任。最后,祝您维权顺利。
2023-03-22 12:13:5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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