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那么,离婚协议书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
一、《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二、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三、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以上是对协议离婚具备法律效力吗问题的解答
专业解答如果夫妻二人协议离婚,首先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表明双方是自愿离婚的,还要列出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等方面的方案。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夫妻双方需要亲自前往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在此期间,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没有反悔的话,再去领取离婚证就可以了。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需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提交材料后需等待至少三十日的冷静期,期间若无特殊情况,即可领取离婚证。
专业解答依据中国法律,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平等自愿、内容合法且经过婚姻登记部门审批后,才会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涵盖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双方都需要遵守。如果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撤销或修改。
专业解答为确保协议离婚能够合法有效地进行,夫妻双方需要对离婚意向、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之后,双方需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在30天内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再次前往领取离婚证书。如果逾期未申请者,则视为放弃离婚登记。
专业解答双方自愿签署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就具备法律效力,会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在这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的相关条款,通常会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在特定情况下,得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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