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公司几位嫌疑人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控制。作为非法集资遗漏受害人,该怎样去挽回损失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只有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财物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的侵财类案件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应当由办案机关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责令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的,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017-11-16 15:48:18 回复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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