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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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当租赁房屋的合同期满后,若当事人一致同意继续保持租赁关系,则应当共同协商并签署一份新的“补充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专业解答即使已签署离婚协议但未办理许可,双方仍可协商修订;修订后须备案。已领离婚证则无法改动原协议,但仍可谈判。经双方认可且合法的补充协议具约束力。离婚一年内如需修改财产分割,可在法律框架下通过司法途径申请撤销原有分配,但不得质疑婚姻解除。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使筹建合同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若一方已完成主要职责并得到另一方的明确接受,即可视为合同实效执行。双方已开始履行合同责任并确认义务,即需建立合同关系。主合同解除后,附属合同和补充协议仍具法律约束力,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即可。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使筹建合同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若一方已完成主要职责并得到另一方的明确接受,即可视为合同实效执行。双方已开始履行合同责任并确认义务,即需建立合同关系。主合同解除后,附属合同和补充协议仍具法律约束力,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即可。
专业解答合同生效后,双方同意可订立补充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关键要素不明确或模糊时,当事人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依据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条款或参照行业惯例来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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