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因身体不舒服去医院看病,经过半个月的治疗,头脑正常的一个人现在变得精神有问题了,不能自理了,胡乱说话,一天到晚不睡觉动个不停,问医院也查不出原因导致的,还说给我们介绍杭州第七人民医院的医生来检查一下到底是不是有神经病,费用要我们出,请问各位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委托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加害人都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受害人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2017-12-11 21:38:3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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