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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洛阳生活,请问洛阳处理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

陈** 广西-河池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09 17:39:54 2193人阅读

我的朋友在洛阳生活了一段时间,需要涉及到非法集资内容,我想咨询下关于洛阳处理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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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处理非法集资处理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一)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
  
(二)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2017-11-09 17:4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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