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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非法集资首次清晰界定具体是怎么样的

薛** 陕西-商洛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09 15:49:45 21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想要了解一下非法集资首次清晰界定具体是怎么去界定的,相关规定具体又是怎么样的,非法集资又是怎么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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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中列举的10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2017-11-09 15:5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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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集资首次清晰界定,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新的非法集资手段层出不穷。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王少南介绍,非法集资正由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向房地产、商贸、金融、旅游、医疗卫生、教育等行业渗透。

2017-11-09 15:5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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