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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涉外结婚登记需要怎样的办理条件

梁** 福建-厦门 涉外婚姻咨询 2023.01.28 19:55:52 412人阅读

成都涉外结婚登记需要怎样的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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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023-01-28 19:56:52 回复

1、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签订离婚协议;
2、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离婚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以下资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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