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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合作的客户,客户在银行贷的款,贷款被客户用了

ask****259 四川-成都 债务债权咨询 2017.11.09 00:17:18 1人阅读

与公司合作的客户,客户在银行贷的款,贷款被客户用了,没有用贷款购买货物,客户涉嫌骗贷,公司员工会有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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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438条

不会啊

2017-11-09 14:1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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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首先看车行当初是不是出具了虚假的收款协议,低价车骗高价的贷款,车行中间收取一定的佣金,那么车行和车主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可能共同构成诈骗罪或者骗取贷款罪
2、如果车行没有一起,或者提供了担保。一般保证是在车主的个人财产强制执行之后仍不能还银行,车行承担责任。连带保证是银行可以向车主主张还款,也可以直接向银行主张还款。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车行不知情没有一起的合谋的证据

2019-01-18 17:1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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