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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是什么呢

张* 陕西-宝鸡 债务债权咨询 2023.01.26 13:08:25 455人阅读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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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是:转让的债权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

2023-01-26 13:09:25 回复

对于债权债务概况转让协议这个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回答:丙方:甲、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丙方采购。现三方就甲方概括转让合同权利义务予乙方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1、甲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况转让予乙方,丙方同意甲方之转让行为。2、本协议签订后,有关合同履行的所有甲方义务和权利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和享有,甲方不再是合同主体,由履行合同所引发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乙方承担。3、材料数量、运输、验收、保管等合同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合同履行过程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除本协议约定的代付义务外,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实体权利。4、为保障丙方的货款回收,乙方概括受让合同权利义务后,对发生的材料款应按计量阶段分期交报汇总确认单确认其应付金额,汇总确认单即视为乙方委托甲方付款之凭证,乙方无需另行出具委托书;甲方可根据汇总确认单向丙方直接代付货款,代付时间由甲方根据项目部财务安排予以确认,乙方不交报汇总确认单的,甲方有权拒绝代付材料款。甲方代付货款金额根据设计数量及合同单价确定,若甲方代付总额可能超过根据乙方承担劳务协作工程范围内设计数量所确定的金额时,甲方有权拒绝代付,超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责任,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5、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中,材料采购单位必须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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