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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土地所有人户口已经迁出在外地,是否就不能再拥有土地?
不可以享受土地承包
据我所知农村户口外迁,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只有集体成员才有使用该土地的权利,尤其是农田。如果户籍不再是本地的话,也即丧失了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全家人都迁移了户口,那就没有本地的土地了。现在农村土地管理还是不严密的,很多地方不可能及时收回或重新分配土地,而且登记制度也不完善,所以土地不会立即丧失,只是法律上已经丧失了使用权。有一个例外情况是,女方出嫁后,户籍迁出,如果没有其他的生活来源,土地是不会被集体收回的,意思就是“娘家”还给你留一块地,供你吃饭。.....
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如果是户口迁出之后,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
您好,关于户口迁往外地后还能继承原户籍地的土地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应当按承包方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吴某夫妻户口既然已经迁到设区市转为非农户口,现其父母去世,他们生前的承包地吴某是不能继承的,因此也不能由其转包,发包方可依法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给其他农户,但吴某可以继承其父母生前承包地上的现有收益并按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物权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做出了相应规定,但并没有明确农村承包土地为私有财产,所以农村承包土地依法是不能继承的。
律师解析 1、户口迁出后被征地不能获得征地补偿; 2、征地补偿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照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户口已迁出集体的认定其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 3、农村的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有的,将户口迁出就不具备村民资格,不能要求分配土地补偿款,如果地上有建筑物,比如老家还有房子,拆迁房子肯定有补偿金,跟被拆迁人的户口无关。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对农村地区的征地是越来越多了,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征收了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就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补偿。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因为农村土地的类型非常的多,所以土地的类型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不同。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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