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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外迁,原来的土地是不是还有?

李** 福建-厦门 结婚咨询 2017.10.29 12:43:40 1843人阅读

我因为上大学把户口迁出了省外,我以前是农村户口,我大学毕业之后就结婚了,户口落在了男方家,我现在想问农村户口外迁之后,我原来的土地是否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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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农村户口外迁,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只有集体成员才有使用该土地的权利,尤其是农田。如果户籍不再是本地的话,也即丧失了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全家人都迁移了户口,那就没有本地的土地了。现在农村土地管理还是不严密的,很多地方不可能及时收回或重新分配土地,而且登记制度也不完善,所以土地不会立即丧失,只是法律上已经丧失了使用权。 有一个例外情况是,女方出嫁后,户籍迁出,如果没有其他的生活来源,土地是不会被集体收回的,意思就是“娘家”还给你留一块地,供你吃饭。 .....

2017-10-29 12:5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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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外迁,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  根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可见,只有是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迁入县城或小城镇的或迁入其他乡村的不算),并且必须是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依然是农业户口的不算),承包地才是应当交回发包方(村委会)的。  一般情况下,可以继续经营到承包期限结束。政策是:三十年不变。

2017-10-29 12:4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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