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相关规定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相关规定

伍** 四川-成都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3.01.21 12:49:53 495人阅读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相关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主观方面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2023-01-21 12:51:53 回复

一、如何区分罪与挪用公款罪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两者有如下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没有打算归还。(2)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前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罪只要非法占有了公物即构成犯罪。(3)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挪用公款未超过一万元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时,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犯罪;而行为一经实施,即使在案发前全部退赃也不影响其犯罪的构成。(4)刑程度不同。后者要比前者处罚重。二、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两者的手段、目的都不相同:(1)虽然两者都是特殊的主体,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但是永久地占有,挪用公款却是暂时性地占有;(2)实现了财物权的转移,而挪用并没有转移财物手所有权,只是暂时占有公款,以达到使用和收益的目的;(3)是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达到目的的,而挪用公款一般都为擅自私用公款,没有、也不必要采用所实施的手段。(4)虽然两罪同属“罪”这类大罪里,但由于这两个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不一样,所以罪的最高刑可判死刑,而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1.犯罪目的不同。罪的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为个人使用。个人使用分三种情况:使用公款解决个人急需使用公款为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使用公款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这三种情况都是想着暂时用一下公款,达到个人目的后就还上。没有将公款据为己有的企图。2.犯罪手段不同。罪必须使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比如作假帐),否则就无法将公款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不需要使用这些手段,只是背着单位的财务人员,将公款偷偷拿出。3.犯罪对象不同。罪侵犯的国有财产的所有权。的对象是国家财产,既包括钱,也包括物。比如某市长,将接受外宾的贵重礼物,应当上交没有上交,就构成罪。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挪用公款罪的对象只限于现金,不包括其他财产。使用了国有的其他财物,比如公车、公房、公用电脑不构成挪用公物罪。使用公用物品进行违法活动,其违法活动构成什么犯罪按什么犯罪处罚,不能再加上一个挪用罪。4.立案标准不同。不论是否退赃,一律构成犯罪。挪用公款,没有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三个月内归还的,不认为是犯罪,不予立案。超过三个月未还,但在侦查终结前归还的,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主体要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贪污罪的行为主体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其犯罪构成要素是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挪用资金罪则规定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这类行为人在职务上未经批准便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供自身私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金额达到了较大标准,且借贷行为持续时间超过了三个月;借贷金额虽未达到较大标准,但却用于营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

    2024.08.26 1651阅读
  • 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主体要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贪污罪的行为主体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其犯罪构成要素是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挪用资金罪则规定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这类行为人在职务上未经批准便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供自身私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金额达到了较大标准,且借贷行为持续时间超过了三个月;借贷金额虽未达到较大标准,但却用于营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

    2024.08.24 1957阅读
  • 最新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如何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最新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如何的,有哪些相关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3.03 1429阅读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贪污罪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贪污罪吗,有哪些相关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2.26 1910阅读
  • 贪污罪处罚标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贪污罪处罚标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02.19 1339阅读
  • 挪用公款和贪污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析 1、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这两种犯罪对犯罪客体,即公共财产权的侵犯程度不同。 2、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2025.05.22 1280阅读
  •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区别

    律师解析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二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2025.02.09 1077阅读
  •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 一、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 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是这两个罪名最重要的区别。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归还既包括主观上不想还,也包括客观上无力退还。 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以后由于客观原因缺乏偿还能力,无法归还亦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以贪污罪论处。 二、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 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 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2025.02.08 943阅读
  • 挪用公款是否构成贪污罪,有何区别

    2024.06.20 1324阅读
  • 贪污与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区别

    2024.06.13 104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