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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这建设征用集体耕地办理“农转非”的条件:
(一)被征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已被征完,或者征地后人均占有耕
地面积(标准亩,下同)不足一分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原有的农业人
口可以全部就地转为非农业人口。
(二)被征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三分,
剩余耕地最近三年的平均粮食亩产在一千公斤以下的,征地后人均占有耕
地面积不足四分,剩余耕地最近三年的平均粮食为增在七百五十公斤以下
的,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五分,剩余耕地最近三年的平均粮食亩
产在六百公斤以下的,蔬菜生产合作社征地后人均占有菜地面积不足三分
的,部分农业人口可以就地转为非农业人口。
(三)被征地单位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在五分以上,但因国家建
设项目用地集中,一次性征用肥沃土地数量大,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在正
常年景所产粮食低于三百公斤,且无条件新开耕地和发展工副业生产的,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部分农业人口可以就地转为非农业人口。
各地规定不完全一样,你可以查一下你们省的相关规定。
2023-01-14 06:37: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