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省,由省,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参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自治区、自治区,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由批准、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 (一)基本农田;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并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其中。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以户为单位,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当事人死后,只要承包方还有其他成员在,土地继续归他们家人继承,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是一家人,因为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本户成员,其他亲属没有继承权,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因为土地在农村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以个人是没有办法可以继承土地的,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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