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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侯** 吉林-吉林市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3.01.04 03:12:35 422人阅读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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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既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为,也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为。但是,由于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因而对于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所从事的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

2023-01-04 03:1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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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具体构成要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1、犯罪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2、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3、犯罪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4、犯罪客观方面是存在违背操作规定的行为,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2024.09.29 1702阅读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专业解答涉及到非法供应血液制品,其所侵犯的主体一般是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涉及到所侵犯的客体一般是只违反了国家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的相关规定,并且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2024.08.01 2056阅读
  •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是:客体上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规定、客观上表现为犯罪嫌疑人非法供应血液的事实、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公民或者法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非法供应的行为。

    2024.09.28 1744阅读
  •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专业解答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客体上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管理的规定、客观上表现为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体为具备血液供应资质的有关国家部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行为导致的后果。

    2024.08.11 188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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