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广元法律咨询 > 广元资产拍卖法律咨询 > 司法拍卖二次流拍后怎么办

司法拍卖二次流拍后怎么办

肖* 四川-广元 资产拍卖咨询 2022.12.27 03:50:56 379人阅读

司法拍卖二次流拍后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广元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广元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司法拍卖二次流拍后可以在六十日内再次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二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价低于保留价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第三次拍卖。
法律依据
#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2022-12-27 03:51:5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A公司诉B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于2005年审理后判令B公司向A公司支付欠款。案件申请执行后,A公司向申请对保全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第一次评估总价值厂贰班荷直沽绊泰豹骏为1283.8万元,后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案件拖至2010年后,申请人向请求再次委托评估拍卖。在执行过程中对保全的房屋(经三次拍卖流拍)现能否重新再行评估拍卖发生分歧。围绕本案争议焦点,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因房屋在第三次拍卖流拍后,评估报告期限已过,且房价较拍卖流拍时有大幅提升,再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进行变卖或抵债,有失公平,应当对保全的房屋重新进行评估拍卖;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中拍卖的房屋在第三次拍卖流拍后,应按流拍时保留价将房屋抵偿给申请执行人。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再行拍卖的次数限制问题。再行拍卖,是指在出现流拍的情况下,另行确定拍卖日期,再次实施拍卖。在拍卖实践中,很难保证一次拍卖就能够成交,流拍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不动产拍卖的次数限制为三次,三次拍卖流拍后或者以物抵债,或者变卖,不能变卖且申请人不同意以物抵债的,则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那么,为什么本案应该突破司法解释的规定,再行评估拍卖呢原因如下:首先,从条文规定来看,司法解释将拍卖次数限定为三次,主要是基于提升执行效率、节约司法成本的考虑。但是,其过于绝对化和一概化的文字表述方式,使得司法解释规定有“语义过窄”的缺陷。从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通行观点来看,在某些案件中,有时要摈弃法律中的词语,遵循理性和正义的需求,并为此目的而实现衡平。因此,需通过扩张解释、类推适用、目的性扩张等方法弥补司法解释之不足。其次,从司法实际需求来看,由于流拍现象时有发生且时间跨度较大,标的物在大环境下可能处于升值状态,如果严格限制再行拍卖的次数,则有可能发生不公平之情形(本案即是如此)。司法拍卖的重要机能就是通过多方竞争,使拍卖品受到市场检验,实现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三位一体。如果过于刚性地限制再行拍卖的次数,则与法的基本价值相悖。最后,参与该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的同志曾指出:在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退给被执行人后,如果将来该项财产升值的,可以考虑重新启动拍卖程序进行拍卖。可见,最高人民也只是将限制再行拍卖次数作为一个原则,也有例外,当流拍三次的不动产可能或已经升值的情况下,我们理应再次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实现拍卖品价值最大化,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本案中,流拍三次后的不动产在升值的情况下,还可再行评估拍卖。(作者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法拍房二次拍卖流拍了怎么办

    专业解答法拍房二次拍卖流拍后,如无其他查封,可交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或融资。如不愿接受,可考虑作融资工具。第三方愿按第二次流拍价购买,司法部门可批准。三次拍卖仍流拍,可变卖处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方达成变卖以物抵债协议,司法机构认可。所有操作需遵循法院裁决与执行。

    2024.07.15 8077阅读
  • 法拍房二次拍卖流拍了怎么办

    专业解答法拍房二次拍卖流拍后,如无其他查封,可交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或融资。如不愿接受,可考虑作融资工具。第三方愿按第二次流拍价购买,司法部门可批准。三次拍卖仍流拍,可变卖处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方达成变卖以物抵债协议,司法机构认可。所有操作需遵循法院裁决与执行。

    2024.04.25 2863阅读
  • 法拍房二次拍卖流拍了怎么办

    专业解答法拍房二次拍卖流拍后,如无其他查封,可交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或融资。如不愿接受,可考虑作融资工具。第三方愿按第二次流拍价购买,司法部门可批准。三次拍卖仍流拍,可变卖处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方达成变卖以物抵债协议,司法机构认可。所有操作需遵循法院裁决与执行。

    2024.04.25 1711阅读
  • 司法拍卖2次流拍后如何处理

    2025.02.04 896阅读
  • 司法拍卖两次流拍后变卖规定

    律师解析 司法拍卖两次流拍后的变卖规定是:司法拍卖经两次流拍后,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未按规定支付价款的,拍卖标的物应当进行变卖。变卖方式包括评估定价后由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或拍卖机构通过公开竞价或其他方式变卖,或委托有经验的物品鉴定机构鉴定价值后进行协商转让。

    2024.10.06 1239阅读
  • 司法拍卖两次流拍后变卖规定

    律师解析 司法拍卖两次流拍后的变卖规定是:司法拍卖经两次流拍后,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未按规定支付价款的,拍卖标的物应当进行变卖。变卖方式包括评估定价后由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或拍卖机构通过公开竞价或其他方式变卖,或委托有经验的物品鉴定机构鉴定价值后进行协商转让。

    2024.09.21 1018阅读
  • 法拍房二次拍卖流拍了怎么办

    律师解析 若中央拍卖中的房产在第二次拍卖过程中未能成功售出,可以采取如下几个策略性步骤: 1.改变标价,以实物偿付申请人: 若中央拍卖的标的所有权上无任何其它法院的轮候查封,法院有权以标的价值将其出售给申请执行人或其他参与执行程序的债权人。 2.策划以标的物作价获取资金: 在申请执行人无法接受以实物抵债以及标的物本身特性不适用于实物抵债的情况下,法院可能选择以标的物作价筹集资金。 然而在此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必须在第二次拍卖失败后尽快向法院提出请求。 3.第三方申请人购买的可能性: 如果有第三方申请人有意愿以第二次拍卖的价格购买标的物,法院通常会同意这个请求。 4.变卖程序的启动: 若经历了三次中央拍卖程序仍然无法成交,法院可尝试采用变卖程序来处理标的物。 在第一次中央拍卖失败后,若申请执行人和原持有人能够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约定以标的物以物抵债的协议,符合了法律规定,法院将会批准这一协议。 5.降低保留价: 针对第二次仍然无法成交而被封闭的资产,法院有权在适当的情况下将其以成本价出售给申请执行人或其他相关债权人。 如若申请执行人或其他相关债权人拒绝此项提议或者由于某些原因无法承担交付责任,法院应立即解除锁闭状态,并将该资产归还给原持有人。 6.解除查封与冻结: 若进行到第三次拍卖仍然未能成功卖掉,并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相关债权人也无法接受或者无法依法接手以标的物作为偿还债务的方式,那么法院应该在第三次拍卖结束的次日起七天内发布变卖公告。 如果在自公告发布日开始满60日规定时间里,没有买家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格购买该资产,同时申请执行人和其他相关债权人仍旧没有提出书面表示愿意接受该资产作为偿还债务的方式,那么法院将解除对该资产的查封和冻结,把它还给原持有者。 所有这些措施都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并遵守法律法规,并且所有的决策都需要由法院下令和执行。

    2024.03.23 83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