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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按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进行一次性补偿。失业保险待遇的计发标准
1、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从次月起按月发给失业人员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分段计算,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单位应该为你缴纳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辞退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失业保险
2019-01-18 13:26: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