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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未遂会有什么后果啊?

杨* 四川-成都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0.31 15:41:53 305人阅读

想问一下,朋友诗歌会计,在进行审核的时候出现提供虚假文件证明的情况,但是后来没有进行下去并且将之前的错误改正了,这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未遂吧,这个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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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法理论上,为说明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将犯罪的完成形态大致分为行为犯、结 果犯、危险犯和举动犯。但实际上,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还有情节犯等情形。所谓情节犯,指以一定的定罪情节作为犯罪成立积极条件的犯罪。凡刑法分则条文中 有“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等罪状表述的,均属于情节犯。结果犯,是指行为人不仅实施了刑法禁止的危害行为,而且发生了法定的危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形态。结果犯与行为犯不同。行为犯是“立法者在刑法分则中设置的、以行为对法益(犯罪客体)造成危险(侵害的可能状态)为实质处罚根据的犯罪构成类型”。其重在对法益具有危险性的行为本身进行否定评价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未遂应属于此种情况。而结果犯,立法者不仅对行为本身进行否定评价,而且将该行为导致的结果视为无价值的结果。二者的区别不在于结果犯对社会的危 害一定比行为犯重,而在于既遂的判断标准不同。结果犯的既遂以法定的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标准,行为犯的既遂则以法律禁止的行为的完成为标准。至于危险犯,实际上属于 结果犯的范畴;举动犯,则可归入行为犯的范围,在理论上也并无太大的争议。而情节犯与结果犯相比,二者的危害性显然不可同日而语。情节犯的行为人,在其行为尚未达到法定的“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的程度时,是不成立犯罪的,当然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而结果犯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禁止的行为,不论是否发生危害结果,都成立犯罪,发生了结果的属于犯罪既遂,未发生结果的,则属于犯罪未遂、预备或者中止。据此,我们认为,作为情节犯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

2017-10-31 15:5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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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你好,对于本罪的犯罪形态,理论上几无论述,实践中由于案件极少,认识不一。我国刑法 第229条规定,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从纯粹的法律规范角度分析,本罪属于情节犯无疑。但是,为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 罪并为司法人员提供认定犯罪的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2001年4月18日联合 颁发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第72条规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 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 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规定》的出台,本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司法实践中却有将本罪“结果犯”化的倾向。因此有必要对本罪的犯罪形态进行分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未遂可能会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处罚。

2017-10-31 15:4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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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如何判刑,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如《公司法》第23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152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这对建立工商企业制度、规范公同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故意或过失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的行为,可能致使不具备成立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得以成立。从而破坏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妨碍了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司的有效管理

2020-12-10 23:13:2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既遂一般判几年?问题解答如下,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在药物非临床研究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试验用药品的;
(二)瞒报与药物临床试验用药品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的;
(三)故意损毁原始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
(四)编造受试动物信息、受试者信息、主要试验过程记录、研究数据、检测数据等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影响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结果的;
(五)曾因在申请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既遂一般判几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在药物非临床研究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试验用药品的;
  
(二)瞒报与药物临床试验用药品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的;
  
(三)故意损毁原始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
  
(四)编造受试动物信息、受试者信息、主要试验过程记录、研究数据、检测数据等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影响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结果的;
  
(五)曾因在申请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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