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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的刑事拘留书和检察院逮捕证,该不该给当事人一份

ask****233 河南-南阳 刑事诉讼咨询 2017.10.31 12:23:04 1376人阅读

公安的刑事拘留书和检察院逮捕证,该不该给当事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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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案子在刑警大队,批捕后过一段时间为转到检察院。

2017-11-30 13:3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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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必须在这个时间到来之前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到期没有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必须解除羁押,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变更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监视居住不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不超过一年,超期后原则上对本人应该按照销案处理。

2019-01-18 13:1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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