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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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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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只有两个,一是受胁迫结婚的,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隐瞒离婚前有孩子的事实不是法律规定的撤销婚姻的事由,不能撤销婚姻。如果想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途径。
专业解答经过严谨法庭审判,若一方在婚姻登记前有重大疾病但未诚实披露,法院有权废除婚姻。此裁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失去法律保护,需重新界定为同居关系。我们应遵守法律,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专业解答隐瞒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可申请撤销婚姻。法定重大疾病包括法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等,严重遗传性疾病如导致自主生活能力丧失的遗传病,以及重度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等。
专业解答经过严谨法庭审判,若一方在婚姻登记前有重大疾病但未诚实披露,法院有权废除婚姻。此裁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失去法律保护,需重新界定为同居关系。我们应遵守法律,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专业解答在婚姻中,一方隐瞒婚前债务,另一方想离婚,除非证明感情已破裂,法院可能不判离。婚前债务一般是个人债务,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如共同居住、购置必需品等,否则不会转化为共同债务。若双方同意共同偿还,则该债务视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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