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 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本罪行为人务必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抑或投放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投毒案件的直接后果是致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直接影响家庭。
认定标准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他罪发生想象竞合的情形,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他罪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投放危险主观上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行为人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行为;行为人的行为对象是耕畜,如耕牛等;行为人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不仅危及生产活动,还危及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财产安全。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竞合。这种情况指行为人采取投放危险物质方式破坏公私财物而触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首先是行为人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行为,没有实施其他犯罪行为;
其次是行为人出于破坏公私财物这一目的;
再次是行为人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危及了公共安全。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盗窃罪的竞合。这种情形指行出于牟利的目的,行为人实施了三个行为:投放危险物质行为、收买行为和出售行为,投放危险物质行为与收买行为、收买行为与出售行为、投放危险物质行为与出售行为之间都存在方法和目的的并系;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危及公共安全,触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收买行为不触犯任何罪名。出售行为触犯销售有毒食品罪。
(四)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盗窃罪的牵连情况。行为人为了盗窃而实施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先将盗窃对象毒死再实施盗窃行为。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即投放危险物质行为与盗窃行为。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和盗窃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存在方法行为和目的出售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卫生质量管理秩序,触犯销售有毒食品罪。牵连犯无论是从形式上或实质上都是数罪,但对牵连犯的处断原则,由“从一重处断”原则发展到从一重处断说、并罚说、从一重处断和数罪并罚择一说三种观点。
处罚条例
根据本条规定,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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