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制范畴
1、诉讼时效的客体为债权请求权,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并非所有实体请求权都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包括部分债权请求权亦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当事人(原告)请求法院对合同效力进行确认的,属于确认之诉,而非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债权请求权的给付之诉。确认之诉表现为当事人以提出请求的方式要求国家裁判机关对相关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裁判,属于程序请求权,而非实体请求权,更非债权请求权。
3、确认之诉既然仅是由国家裁判机关对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司法裁判,自然也就不存在通过强制执行方式强制诉讼对方当事人履行判决主文内容的必要。相应的,诉讼法意义上的程序请求权,自无适用诉讼时效的余地。被告作为确认之诉的相对方,无权援引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专业解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没有特别规定确认之诉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可是,民事主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但根据确认之诉的法律特征来看,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所以确认之诉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
专业解答确认之诉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行驶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就丧失了请求权的权利。确认之诉只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的诉讼,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专业解答1、劳动关系确认之诉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2、劳动关系确认之诉不适用仲裁时效劳动仲裁在法的分类上属经济法的范畴,但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却从属于民事诉讼。因此不适用劳动仲裁一年时效期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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