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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环境污染侵权管辖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样的

李** 安徽-铜陵 环境污染罪咨询 2022.11.26 12:35:09 340人阅读

涉外环境污染侵权管辖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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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别管辖:一般涉外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环境污染侵权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022-11-26 12:3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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