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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不能性生活,而丈夫不管妻子强行过性生活

ask****604 四川-南充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0.23 23:10:02 2620人阅读

妻子有不能性生活,而丈夫不管妻子强行过性生活,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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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是合法夫妻,妻子也没要求离婚,那么不是犯罪!

2017-11-28 06:2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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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没有性生活不是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要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因此破裂。新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2020-12-09 05:40: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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