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关于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的特别严重的情形有: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3.二人以上轮奸的;
4.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专业解答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业解答强奸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方式是强奸妇女或者是不满14周岁的女孩,情节非常恶劣的。如果强奸妇女女孩多人以上达到三人以上的情况,也是属于加重情节。除此之外还包括两人以上轮奸的行为。
专业解答强奸罪情节不严重的话一般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就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刑期;如果因强奸而没有达到强奸的目的性,那么这种情形也是有可能会从轻处罚的。
律师解析 强奸罪的特别严重的情形有: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3.二人以上轮奸的; 4.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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