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2005年12月28日,中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性骚扰。这是中国法律在保护女性权益方面的重要里程碑,也是首次以明文形式反对和抵制性骚扰。该决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生效。
律师解析 禁止性骚扰内容首次出现在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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