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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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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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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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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连续跟踪讨债是否涉罪

王** 广西-桂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11.12 12:48:30 371人阅读

你好关于连续跟踪讨债是否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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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讨债务,尾随跟踪债务人,如果未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尾随他人对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影响,所以尾随债务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也不是合法行为。如果在跟踪过程中有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债权人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采用合法手段讨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022-11-12 12:5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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