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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大家有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方法吗?

黄** 吉林-四平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0.19 16:11:54 74人阅读

大家好,想向大家咨询一下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方法有哪些呢?还请各位大神帮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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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常采用重置成本法。
    首先,应依据评估基准年份的同类房屋、建筑物的预算定额或每平方米造价,加上不同年份的增调系数及其他应计费用,确定现阶段每平方米的重置完全价位,则:
       重置完全价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重置完全价值                    
(1)
    在评估中,将上题的公式
(1)演变成:
       重估价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重置完全价值K1×K2              
(2)
    但公式
(2)仍有不完备之处,经改进为:
       重估价值=(重置完全价值 残值)×成新率-损坏折减价值 装修增值 残值  
(3)
    在实际评估中,如使用公式
(3)时,可以公式
(2)作为参考、对照,务使评估尽量考虑周密,做到尽可能的公平、合理。

2017-10-19 16:1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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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成本法房
(1)成本积算法就是对取得土地或者已经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的费用进行核算,剔除掉不正常的因素影响到的价值,对于正常的成本费用累积以后取一定的资本作为利息和合理的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的方法。这个方法经常用于对正常程序的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的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要成本的测算,然后再考虑资金的利息并且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的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的情况和法律的规范来确定房屋的成新率,二者相乘以后得出房屋的评估的价值的方法。
二、市场比较法房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三、剩余法房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四、还原法
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 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 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 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 ÷ 还原利率。
五、假设开发法
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六、基准地价法
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七、路线价法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

2017-10-19 16:13: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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