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运输生意的,不知道新规中是怎么规定的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标准,以后也好让司机运输时多多注意
二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超过4米(集装箱为不超过4.2米);车货总长度不超过18米;车货总宽度不超过2.5米。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标准以该车挂车营运证为准
2017-10-19 12:43:54 回复
2016年9月21日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治超新政将正式施行。针对新规中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标准进行了调整,6轴车车货总重由55吨变为49吨;新规明确交通、公安部门将实现常态化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从9月21日起,将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
2017-10-19 12:30:54 回复
一、高速公路超载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货车高速公路超载标准扣分:
(1)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2、货车超载罚款标准:(1)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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