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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约定请人吃饭又不请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李* 江苏-泰州 合同纠纷咨询 2022.11.05 15:33:33 314人阅读

请问一下约定请人吃饭又不请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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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请人吃饭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承诺人爽约的不会因此产生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但有例外,好意施惠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另有符合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发生时,仍可成立侵权之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2-11-05 15:3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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