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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在中介的介绍下购买了一套二手三居室,签订合同入住后发现跟中介介绍的出入很大,现在出现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该怎么维权呢?
你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是因为中介公司履约过程中重大瑕疵而致买卖双方无法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中介公司无权获得佣金。
出现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时由居间方过错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法院认为,购房者目的是要购买涉案房屋,需要所有产权人签署合同,而中介公司居间签订的合同因产权人不全致不能履行,购房者不得不解除与部分产权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的居间工作无法让购房者达到购买涉案房屋的目的,对购房者而言具重大瑕疵,所有责任由中介承担
一、虚假宣传促成交易、赚取佣金是中介虚假宣传的原动力。例如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房屋说成符合免税条件,对不具有购房者个人的购房人,承诺解决购房资格等。二、隐瞒房屋重大事实房屋的重大事实会直接影响购房者决定,比如凶宅、房屋主体结构有问题。中介隐瞒重大事实会导致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签合同。三、故意欺诈中介为了赚取高额中介费,出现类似“一房二卖”的欺诈行为。四、审核不到位中介居间服务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审核房源,但部分中介在房源审核方面并未尽职尽责。如部分业主在挂牌时提供虚假材料,中介未核实就挂牌交易。这种不严格的审核流程,致使交易纠纷增加,甚至为合同诈骗提供了通道。五、不履行告知义务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在提供居间服务时,有义务向交易双方告知合同重要条款。但现在的合同以制式合同为主,很多有关中介减责或免除责任的条款未显著提示。六、以口头承诺代替书面中介为了促成交易,经常会允诺购房者的各种要求,比如保证过户、帮助报哪里购房资格、提供贷款服务等。但在签合同时,却以制式合同无法更改为由拒绝将所有承诺写入合同。发生纠纷时却予以否认,而购房者也没有足够理由证明中介曾经做过承诺。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未签成不需要支付中介费。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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