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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关于生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李* 广西-柳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2.10.28 16:46:47 366人阅读

请问一下关于生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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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有继承权。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是子女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便生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也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在分割遗产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生父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2-10-28 16:48:47 回复

1、继父将继女从小抚养成人,继父老了继女不尽赡养义务违法。继父将继女从小抚养成人,即双方之间形成抚养教育的关系,直接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继承对继父具有赡养义务。若是继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继父可以继女要求其支付赡养费。2、《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第七十二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提讼。人民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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