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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指国家工商局(负责非价格垄断协议、非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国家发改委(价格)、商务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九条,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 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二) 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三) 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四) 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五)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2022-10-27 09:06: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