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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执行查封可以与银行协商撤销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朱** 江西-吉安 刑事诉讼咨询 2017.10.14 18:09:45 422人阅读

朋友想知道执行的规定,不知道是什么的,所以请问被法院执行查封可以与银行协商撤销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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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2017-10-14 18:1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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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
    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
以上是被法院执行查封可以与银行协商撤销执行的规定

2017-10-14 18:1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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